2017年度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
设立产业子基金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三个一百”和 “三市一中心”战略部署,促进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运政办发〔2016〕3号)以及《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产业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运基金办〔2016〕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产业子基金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本指南支持范围包括:我市“三个一百”的产业、企业、项目;建设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旅游名市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三市一中心”中的产业、企业、项目;各经济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内的产业、企业、项目。
本年度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铝及铝加工、现代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6大产业集群的企业和项目;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和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等新型旅游产业;支持电子商务、金融担保、商贸物流、商贸服务、农村物流等现代服务产业;支持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新兴行业。
(二)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企业。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参见《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产业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股权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时,需按照《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1)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按照《市产业引导基金申请机构登记表》(附件2)、《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和《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已投资企业列表》(附件4)等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申请。
(四)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为常年受理。2017年度的申请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止。
二、报送内容
本次申报方式为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纸质材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7本,正本和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三、联系方式
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有关申报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运城市财政局企业科(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51号,邮编:044000,联系电话:0359-2665849,联系邮箱:ycydjj@sina.com,联系人:姚庚)
附件:
1、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请材料目录.docx
3、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请材料清单 .docx
运城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